
今年,自治区政协委员赵恩慧提交了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提案》(以下简称《提案》),从落实知识产权“三合一”审判改革,健全知识产权司法大保护工作机制,提升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,解决诉讼中的“举证难、周期长、赔偿低、成本高”等方面积极建言,助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《提案》介绍,近年来,宁夏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高位盘旋,宁夏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发挥了主导作用,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存在知识产权“三合一”审判改革未能落实,专业化审判未能实现的问题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视野不宽、审判队伍建设水平不高。当前,宁夏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和辅助人员严重不足,其中外语人才、高学历人才相对较少,无法满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队伍“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要求、国际化”的要求。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侵权的隐蔽性,知识产权维权长期存在“举证难、周期长、赔偿低、成本高”等问题。
《提案》建议,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“三合一”工作机制,落实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,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,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、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联合督导、合力推进,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化和整体效能。司法机关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,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,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,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,着力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,在夯实法律基础的同时,增强对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探索,多学科、跨领域广泛涉猎,不断提升外语水平,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,努力锻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。
《提案》还建议,运用现代技术固定证据,符合证明标准的,依法予以认定,切实解决举证难问题。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、侵权人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、影响范围、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,合理确定赔偿数额。依法加大对重复侵权、故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赔偿力度,正确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。 (记者 王 茜)